重要提醒:貨物稅稽查作業將於114年4月1日展開,請準備好!
發布日期:2/17/2025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張儷寶 整理報導
隨著每年貨物稅稽查工作的來臨,為了維護租稅公平並遏止納稅義務人逃漏貨物稅,稽徵機關將會在4月1日開始進行全面的貨物稅稽查作業。
為避免因為疏忽而遭遇補稅或處罰,貨物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提前檢視自己的帳簿憑證和相關申報工作,確保一切依規定辦理。
貨物稅稽查常見問題提醒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指出,以下是貨物稅納稅義務人常見的違章或疏失情形,請大家特別注意。
並務必根據規定進行報繳:
1.未辦理廠商登記或產品登記:擅自產製應稅貨物並出廠。
2.短報或漏報出廠數量、銷售價格或完稅價格:影響正確稅額的申報。
3.以其他名目開立統一發票:例如「運費」、「加工費」、「服務費」等,低報應稅貨物銷售價格。
4.進口半成品或零組件:未經許可私自配裝並出售。
5.免稅貨物或車輛未經補稅擅自銷售或移作他用:導致稅款漏報。
實際案例分享
例如,某廠商(A廠)已正規辦理廠商登記與產品登記,但在113年度該廠在銷售應稅飲料品時,未依照實際交易價格申報貨物稅,造成短漏報稅額。
除需補徵貨物稅本稅外,該廠商也依照貨物稅條例規定處罰。
輔導期提醒:把握機會修正
為了幫助大家順利自我檢視並避免不必要的罰款,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將於114年3月1日至3月31日提供輔導期。
在這段期間內,貨物稅納稅義務人可以自行檢查是否有上述違章漏稅的情形。
並在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查核前,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及加計利息,這樣可以避免處罰。
我們在這裡協助您!
如果您對於補繳稅款或相關規定有任何疑問,請不要猶豫,隨時撥打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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