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動保處兩年一次寵物業評鑑,推動專業化動物照護
發布日期:1/30/2025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李翌淳 整理報導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依據「寵物業查核及評鑑辦法」,成功完成了兩年一次的特定寵物業評鑑工作。
本次評鑑共查核了434家特定寵物業者,其中有243家業者獲得了優等評價,73家獲得甲等,57家獲得乙等,6家獲得丙等。
設立未滿一年的業者中,僅查核了55家,但結果顯示,評鑑成績比往年更加出色。
優等店家的數量達到了全國之冠,業者在動物照護和經營環境方面的專業性和優化程度也有了顯著提升。
專業寵物照護,確保動物福祉
此次評鑑主要針對領有許可證的犬貓繁殖場、買賣業、寄養業者,從11個大面向及34項子項進行了全面的評核。
評價內容涵蓋了場域硬體環境、寵物照顧、繁殖與賣賣溯源管理、動物保護工作等多個方面。
此次評鑑還特別強調了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包括業者需提供新北市特定寵物買賣定型化契約書。
並且店內需設置空氣清淨機、除濕機、消毒設施及寵物攝影機等設施,以提供更佳的飼養環境,保障毛寶貝的福祉。
業界發展專業化,飼養環境不斷優化
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秘書長李朝全表示,隨著市場需求的變化,特定寵物業者逐漸走向專業化,許多業者專注於狗舍或貓舍的經營。
經營方式雖各異,但環境的清潔度、飲食照護及活動空間的充足性是決定性因素。
評鑑委員會與動保處實地訪視時,發現多家優等業者在這些方面表現突出,提供的飼養環境不僅讓犬隻與貓隻擁有舒適如家的生活空間。
動物與人之間的社會化互動也十分流暢,充分展現了優質的動物福利。
積極改善,強化業者責任
新北市動保處指出,此次評鑑結果顯示,7成以上的業者都取得了優等或甲等成績,並對表現優異的業者進行公開表揚。
然而,也有6家業者獲得了丙等評價,這些業者在動物保護及飼養管理方面存在一些問題,例如負責人和專任人員的相關訓練時數不足、每日照顧表未確實填寫等。
丙等業者需在三個月內進行改善,並通過複查。
如果連續兩次評鑑成績為丙等,將依規定廢止其經營許可。
呼籲市民支持合法業者,成為優良飼主
動保處呼籲市民選擇持有「特定寵物業許可證」的合法店家,並配合業者依法辦理寵物登記、絕育手術以及定期接種狂犬病疫苗。
每一位飼主都應成為守法、負責任的優良飼主,共同促進動物保護與照護的良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