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修繕費支出如何正確處理:資本支出與當年度費用的劃分
發布日期:4/20/2025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張儷寶 整理報導
在營利事業的日常運營中,修繕費支出是一項常見的費用項目。
然而,當這些支出超過特定金額且具有增加資產價值或延長效能的效果時,如何正確處理這些支出成為一個重要問題。
根據財政部的相關規定,對於大於8萬元的修繕費支出,若其效能無法在兩年內耗竭,則應列為資本支出,而非當年度的費用。
修繕費支出是否應列為資本支出?
根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7條及第77條之1規定。
若營利事業在不動產、廠房或設備等資產上進行修繕,且該修繕金額超過8萬元。
並且能夠提升原有資產的價值或效能延長至兩年以上,則該費用應作為資本支出。
並將其金額加入原有資產的實際成本內。
這樣的處理方式將影響後續的折舊計算。
然而,若修繕費用低於8萬元,並且能夠在當年度內完全消耗,則可直接列為當年度的費用。
例子解析:如何處理修繕費用
例如,假設甲公司於112年1月進行廠房設備的全面檢修,支出金額達500萬元。
由於該修繕費用超過8萬元,且效能延長至兩年以外,因此該筆支出應被視為資本支出,並納入原資產的實際成本中重新計算折舊。
具體操作如下:
1.重新計算折舊後,根據新的耐用年數計算折舊額度,例如當年度的折舊為100萬元。
2.原本列報的營業費用應調整,扣除掉已計算的折舊費用,即500萬元減去100萬元的折舊,剩餘400萬元應視為資本支出,進行調整。
這樣,甲公司最終需要補徵的稅額為400萬元乘以20%的稅率,約為80萬元。
租賃物修繕費的處理
在租賃物方面,若租賃契約中規定由承租方負擔修繕費用,則該費用可按規定列為費用項目。
然而,若修繕費用具有遞延性質,則可根據租賃期限進行分攤提列。
提醒與諮詢
為了避免因為處理不當而面臨稽徵機關的調整或補稅,營利事業在報稅過程中應根據修繕費用的金額及效能年限,適當分類為當年度費用或資本支出。
如果對此有任何疑問,納稅人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利用財政部的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進行線上查詢,讓每位營利事業主都能順利完成申報。
無論是對於小型企業還是大型事業,正確理解並處理修繕費用,將有助於更有效地管理財務,避免不必要的稅務風險,並為企業創造更多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