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強化公寓大廈公共安全檢查,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發布日期:2/2/2025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李翌淳 整理報導
為了確保市民在公寓大廈中的生命與財產安全,臺南市市長黃偉哲已要求相關單位強化建築物公共安全的管理與把關。
根據工務局的最新規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市內的6至7層集合住宅公寓大廈需每四年辦理一次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
若未依規定完成申報,最高可處以30萬元的罰鍰。
新規定:每四年辦理一次公共安全檢查
根據內政部規定,新的申報辦法已對建築物的公共安全檢查作出調整。
過去,16層以上的住宿類建築物需每兩年申報一次,8層以上但不到16層的建築物則每三年申報一次。
而根據新制,6層以上未達8層的公寓大廈也需每四年進行一次申報。
檢查項目詳解
這些檢查項目包含六大方面,確保建築物的安全性,包括: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昇降設備、避雷設備及緊急供電系統等。
為了達到這些檢查要求,建築物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需要委託內政部認可的專業機構來進行檢查,並提交申報。
申報時間規定
對於大樓已於2025年1月1日後獲得使用執照的建築物,應在2025年第一季完成申報。
而在2024年12月31日以前領得使用執照的建築物,則應於2026年第一季完成申報。
未遵守規定的罰則
如果未能按時完成公共安全申報,將根據建築法第91條規定處以6萬至30萬元的罰鍰。
並且,若未改善或補辦手續,將可能繼續處罰。因此,市民朋友們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對確保安全至關重要。
未設管理委員會的公寓大廈可獲輔導
針對那些尚未成立管理委員會的公寓大廈,工務局將提供輔導協助,幫助成立管理組織,確保建築物的公共安全與日常管理能夠有序進行。
若您對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或其他相關事宜有任何疑問,歡迎聯繫工務局使用管理科進行詢問,讓我們一起保障每一位市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