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歡迎國土計畫新制到來,屏東縣政府提醒您及早申請以保護您的土地權益
發布日期:11/11/2024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王秉程 整理報導
依據《國土計畫法》第45條規定,各縣市自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當日開始,將全面實施國土計畫,並取代原先的《區域計畫法》。
在新制施行下,未依原區域計畫法完成的非都市土地使用申請,將面臨法源變更的挑戰。
因此,屏東縣政府地政處誠摯提醒,若您有相關的土地使用申請,建議及早完成申辦,以保障自身的土地權益。
(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了解新制變化:非都市土地開發申請流程及重新申請要求
根據現行的區域計畫制度,非都市土地開發使用申請主要分為兩類:「開發許可」及「使用地變更編定」。
在這兩類申請中,又各自包含不同的辦理階段,地政處提醒正在申請中的民眾,若於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當日尚未取得核准,需依《國土計畫法》重新提出申請。
特別提醒的是,若開發項目無法符合國土功能分區圖的使用項目規定,將需待全縣分區檢討調整後,才能重新進行申請。
對於大面積開發的案件,內政部自2024年5月1日起實施更嚴格的審議補正期限,以加速新制下案件的處理進度。
錯誤編定土地的更正申請:注意新制施行的影響
對於早期編定錯誤的非都市土地,新制施行後將無法再依《區域計畫法》進行更正。
若您的土地符合64年編定公告前的合法建築使用,仍可持相關證明文件至屏東縣地政事務所申請,以確保土地使用權益。
(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積極轉軌迎接國土計畫法,縣府協助加速審查
為順利過渡至國土計畫新制,屏東縣政府地政處已加快案件的審查進度,並協同各事業主管機關加速興辦事業計畫的審查作業。
若您已取得非都市土地興辦事業的計畫核准,並需辦理土地用途變更,建議盡快提出變更編定申請,以便順利完成轉軌。
若您對新制有任何疑問或需求,屏東縣政府地政處國土規劃科熱忱為您服務,請撥打專線分機5240至5245了解更多詳情。
屏東縣政府關心您的土地權益,陪伴您邁向更美好的未來!